◆生育的医疗费用 1. 产前检查: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 2600 元;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 2600 元。 2. 单胎顺产分娩:3200 元; 3. 单胎难产分娩(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 元; 4. 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 元; 5. 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 1000 元。 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 怀孕未满 4 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 元; 2. 怀孕未满 4 个月终止妊娠(住院):1800 元; 3. 怀孕满 4 个月不满 7 个月终止妊娠:3000 元; 4. 怀孕满 7 个月终止妊娠:3500 元; 5. 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 元; 6. 放置宫内节育器:200 元,含节育器费; 7. 取出宫内节育器:200 元; 8. 施行避孕药皮下埋植术:150 元,含药物费; 9.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00 元; 10.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450 元; 11. 施行输卵管复通术:2400 元; 12. 施行输精管复通术:2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