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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1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对以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公司进行投标,公告如下:

  拟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SZSMC-C-2021-0008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1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等因素,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二、现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公司必须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料审核后方可参加现场投标。

  2.报名地点: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门诊六楼608室。

  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0755-21589999-2343,邮箱:duyingying@ssmc-sz.com

  本院官方网站:https://www.ssmc-sz.com/

  3.报名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截图)。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方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自行踏勘测量现场。

  (5)投标人在深圳必须设有售后服务中心或办公场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不允许分包。

  (6)报名审核通过后我院电邮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我院将在开标前发送开标通知至各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邮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五、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官网(https://www.ssmc-sz.com/)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公司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和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若本招标文件、补充及说明、本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等文件之间有冲突或不符之处时,以发布时间最新为准。

  六、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院内招标采购工作小组。

  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

  2021年5月10日